教授彭文正開車雙違規 妻不認 3小時後道歉

出版時間 2015/04/16

彭文正13日下午開著300多萬元的賓士E350轎跑車,載著李晶玉離開攝影棚,一路來到四維路的安親班接一雙兒女,先將賓士車違規臨停在巷內間劃設的綠色人行道上,李晶玉快步下車,帶著兒女上車,回家前先到復興南路巷弄買外帶餐點,車子又違規臨停在消防栓前紅線上,彭文正下車取餐點,再拎著吃的上車,載妻小回大安區住處。10分鐘內,已是連續2次交通小違規。

18 14 300600 900
18:14彭文正載著李晶玉到安親班接小孩,賓士車違停行人專用道。→違停巷內人行道:罰300到600元,情節重大可拖吊,拖吊費900元

李晶玉前天下午近3點僅針對第一次違停解釋:「沒有吧,文正在車上,有車嗶他就會直接走了。」她堅不認違規:「我們沒有暫停,只是把小孩帶出來,有任何車子來,他(文正)隨時可以移動,他也沒有熄火。」甚至認為:「是你們在放大、炒作嗎?我們真的沒有停車,這是讀者觀感或是記者炒作?」

李晶玉(左起)帶著兒女一起離開安親班,小孩制服經變色處理。

但過了3小時,李晶玉前天傍晚6點主動要求受訪,這次改口道歉,針對違停行人專用道,她說:「那是一個巷子,有車我們就會繞開。」又說:「若有違規,下次會小心注意。」停消防栓購買晚餐,她也道歉說:「我不知道當時是停在哪裡,之後會提醒文正停車要小心。」
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謝博文表示,行人道與消防栓都屬禁止停車區域,無論是臨停或霸占,都屬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》,依法都可開罰,但違規者若知錯,執法警員可酌情,逕行勸導及驅離。

李晶玉受訪時代夫道歉。陳明中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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