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玲光棍女神年薪1.22億 「不敢」競選台北市長

出版時間 2013/11/09

這封號原指沒結婚的光棍男子們心中的女神,但她38歲依然未成家,狀態恰巧也符合這含意,且她還笑說:「希望大家一起『脫光』,脫離光棍的行列。」
問她自己是否也要早日脫離光棍行列?她經紀人幫腔:「很期待有機會。」
婚姻大事尚無著落,但事業上林志玲仍算豐收,尤其去年拍攝的《101次求婚》等片在中國上映,再拉抬她的聲勢,代言接不停,共有7支,加上台灣2個廣告和大中華區的浪琴錶代言,推估光是廣告收入就破1億元台幣。
林志玲今年電影減量,除了《王牌》,還有正在紐約拍攝的中、美合作新片《北京有約》(暫名)。

 CFP
林志玲疑似走光露出襯墊。圖╱CFP

電影
●《王牌》約1000萬元
●《北京有約》約1000萬元
廣告
●台灣:潘婷洗髮精、歐蕾保養品等2支 約2000萬元
●中國:都市麗人內衣、大唐無雙2電玩、洗衣機等7支 約7000萬元
●大中華:浪琴錶 約1200萬元
推估合計:1億2200萬元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推估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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