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少女時代」潔西卡。資料照片
宋慧喬、張東健等6名藝人聯手向南韓首爾一間整形醫院提告,認為該醫院未經他們同意使用肖像權,傷害藝人名譽和形象,要求院方賠償。
《韓聯社》報導,張東健、宋慧喬、寶兒、少女時代成員Jessica和Tiffany等人,不滿該整形診所,在未經本人同意下,網路上傳藝人照片,侵犯肖像權,要求賠償1.2億韓圜(約327萬元台幣)。
張東健。資料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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