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宇婕遭私吞34萬酬勞 前經紀人判刑5個月

出版時間 2010/10/10
王宇婕(右)和媽媽蕭瑤是母女檔藝人。
王宇婕(右)和媽媽蕭瑤是母女檔藝人。

記者昨前往34歲王欣怡位於北市東湖住處,管理員表示她只把戶籍掛在這裡,並未實際住此處;她應訊時曾向檢察官辯稱:「只是會計程序不小心搞錯,並非有意侵吞。」她目前擔任潘慧如經紀人,昨記者致電給她,但她表示不願回應。
判決指出,2006年4月,王欣怡偽造所屬經紀公司「星之國際」大印,佯稱代表公司和桂格食品簽約,由蕭瑤(本名徐淑君)、王宇婕(本名呂佳菱)代言桂格高鐵零脂肪奶粉,但未告知其代言費用。
同年5月底,王欣怡將桂格代言費約75萬餘元支票存入王宇婕戶頭,卻誆騙母女倆該筆款項包含桂格代言費及王宇婕演出電視劇《愛上小男人》的片酬,藉此侵吞34萬6千元的戲劇酬勞。
王宇婕原不知戲劇酬勞遭王欣怡侵吞,直到隔年桂格希望續約,她發現原合約的內容後,才揭穿王女犯行。
王宇婕經紀人吳翊鳳昨代為回應:「當時公司的藝人像張鳳書、楊麗菁、王宇婕都懷疑我公司帳戶不清,這個判決證明我的清白,都是員工王欣怡惡搞,但無形的損失卻難以估計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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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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