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格香港醉毆出庭 獲緩刑1年

出版時間 2010/01/23

曹格去年9月在中環與藝人側田等友人到酒吧喝酒,不料他喝醉對側田拳打腳踢,一路從中環打到金鐘,造成側田多處受傷。曹格昨午2時到西灣河東區法院開庭,一下車就被媒體包圍,問他心情如何?他僅輕聲回應:「心情OK!」之後低頭進入法庭。

他在法庭上,對犯行坦承不諱,最後法官以自簽擔保金1千港幣,等同交保金,並守行為12個月,意即只要1年內他不再犯同樣罪行,就可不用坐牢、不留案底,等同緩刑。
確定交保,他昨步出法庭,對此事公開道歉,他說:「我要向側田以及他的家人、還有我的家人道歉,因為我惹了不必要的麻煩,我知道錯了,今天判我守行為1年,對我來說是守行為一生,希望青少年不要學我犯錯。」
是否戒酒?他說:「家人與好友都在身旁幫我改變生活方式,但需要時間,我會努力做給大家看。」毆打事件發生之初,曹格事業一度停擺,不過最近似乎逐漸回到常軌,2月6日他將到澳門舉辦演唱會,結束後將帶老婆小孩回馬來西亞過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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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格(右)去年9月在香港中環街頭,拿起鐵製施工路牌,欲打側田。示意圖

◎本名:曹伯豪
◎年齡:30歲(1979╱07╱09)
◎作品:代表作《背叛》;2008年獲第19屆金曲獎最佳男演唱人
˙2009 09/23
他在中環發酒瘋毆打側田,從中環打到金鐘
˙2009 09/24
他趕回香港辦說明會,向側田及其家人、大眾致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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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定11月在香港開唱,主辦單位決定暫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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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他遭香港警方逮捕,經紀人辯稱只是到案說明
˙2010 01/22
香港出庭坦承犯行,法院判他自簽1千港幣(意即交保金1千港幣),守行為(意即緩刑)1年,不用坐牢,不留案底
※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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