琳賽三隻手偷LV新裝 片酬2.4億竟當賊

出版時間 2007/08/05

琳賽上月底因酒駕、持有古柯鹼被捕,隨後住進勒戒中心避鋒頭。《紐約郵報》報導,琳賽的醜聞不止這一樁,3個月前,她接受《ELLE》雜誌專訪,造型師向LV借來最新一季服飾供她拍照穿戴,她竟當起扒手,偷偷將這些昂貴衣物塞到自己的包包裡。

目擊者形容:「琳賽偷拿服飾和配件,造型師助理發現後曾阻止她,但她依然故我。」最後她拿走1件襯衫和其他衣物,LV工作人員得知後火冒三丈,因為這些衣飾原本還要借給《Vogue》和《W》等雜誌拍攝用,他們嘗試聯絡琳賽,但她拒接電話、也不回電。
21歲的琳賽貪圖幾萬元便宜,結果自斷後路。LV已決定封殺她,未來不再出借衣物給她,並拒絕與她合作。這並非她第1回當扒手,4月她被爆偷走友人價值1萬美元(約33萬元台幣)的服飾,去年底她向「卡地亞」(Cartier)借戴1百多萬台幣的鑽石手鍊與手環,最後卻推說遺失,沒有歸還。除了琳賽,薇諾娜瑞德、派瑞絲希爾頓等女星也曾是「三隻手」。

2005╱01 派瑞絲希爾頓(Paris Hilton,26歲)
事件:在洛杉磯便利超商買雜誌,順手牽羊偷走她的性愛光碟《夜訪派瑞絲》
結果:不了了之
2003╱06 黛博拉梅辛(Debra Messing,38歲)
事件:在百貨公司「拿」走1萬兩千元台幣的牛仔褲,辯稱店員忘記收錢
結果:付錢了事
2001╱12 薇諾娜瑞德(Winona Ryder,35歲)
事件:在百貨公司偷走價值約16萬5千元台幣的衣飾被捕
結果:被判緩刑3年、48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、接受心理輔導、退還贓物以及罰款約12萬2千元台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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