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玲討道歉 跟隨郭董腳步 怒告《時周》

出版時間 2007/07/14
劉嘉玲已經跨海對《時周》提出回復名譽的告訴。
劉嘉玲已經跨海對《時周》提出回復名譽的告訴。

對於劉嘉玲狀告《時周》,澤東昨表示:「劉嘉玲不要錢,只要討回公道,回復被污衊的清譽。」《時周》社長張國立則回應說:「已經沒什麼話可以說了,靜待法院通知審理後再說。」相較郭董在《時周》報導後沒多久,即大動作提告,劉嘉玲卻緩了一段時日才訴諸司法,令人好奇。

據悉,她在事發之初非常生氣,認為《時周》怎能憑空編造故事,深覺不可思議,當時即表態一定要告。而在郭董提告後,她仍花時間了解《時周》報導背後是否有其他玄機,在得知的確不單純,她才提出告訴,但至於有何玄機,仍是個謎。
2年前喪妻的郭董,去年聖誕節現身劉嘉玲在上海的MUSE夜店後,2人不僅牽手出席王菲的募款活動,還一起去宜蘭採果、搭機同遊海南島,今年3月23日出刊的第1518期《時周》則在未求證當事人的情況下,報導「劉嘉玲狠削郭台銘1億元」。

郭台銘對任何損及名譽的報導一向堅持提告。

郭董因此怒告《時周》董事長黃肇松、社長張國立及記者陳昱翰,並向3人與《時周》求償1億元。劉嘉玲3天前跨海提告,要求《時周》在《蘋果》等國內4家日報頭版,連續刊登半版道歉啟事3天。記者昨致電鴻海發言人丁祁安及郭董特助蕭裔芬,但至截稿為止2人手機皆關機。
而名模也是時尚節目主持人孫正華(本名局荊蘭),日前也對《時周》提告,昨她表示︰「已全權交給蔡律師處理中,我什麼都不能說。」
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上午開調解庭,但沒達成和解,因此法院改期於8月3日再調解一次。而孫正華的律師,昨晚至截稿時間為止,都由助理代接電話,宣稱她一整天都在開會,暫時沒辦法說明案情。

陳昱翰

●2007/01/19
《時周》偷拍誤認黃世豪成于冠華,張冠李戴報導于帶美眉上賓館,于告《時周》記者等人誹謗
結果: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
●2007/03/28
郭台銘不滿報導指劉嘉玲狠削他1億元,告《時周》、董事長黃肇松等人誹謗,並求償1億元
進度: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
●2007/04/27
胡瓜司法黃牛案疑雲中,寫匿名信檢舉的《時周》採訪主任林朝鑫,被控誣告雖獲不起訴,但被檢方痛批
結果:台北地檢署簽結
●2007/04/30
王婉霏不滿《時周》報導她代言的「薇爾美」內衣,張冠李戴成溫翠蘋代言的「塑真女人」內衣,告記者並求償1億元
進度:台北地檢署偵辦中
●2007/07
劉嘉玲不滿《時周》報導她狠削郭台銘1億元,要求《時周》登報道歉
進度:台北地方法院調解中

張國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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