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家內部被刊出 林志玲控《壹週刊》

出版時間 2007/02/02
林志玲新家「百達富麗」外觀豪華氣派。
林志玲新家「百達富麗」外觀豪華氣派。

【蘇恩民、許晉榮╱台北報導】香港《壹本便利》雜誌,去年5月刊出名模林志玲位於台北市「百達富麗」大樓新家內部裝潢照片,還報導她為了釣金龜婿,在家中擺陣,台灣《壹週刊》跟進報導,她認為報導都是無稽之談,已傷害她的名譽,已對《壹週刊》、《壹本便利》提出告訴。昨她表示,「整件事已進入司法程序,所以不便多說。」
林志玲控告的對象,包括《壹週刊》總編輯裴偉(現為社長),以及《壹本便利》多名記者,罪名則包括誹謗及非法侵入住宅。為釐清案情,檢方近日內將傳喚林志玲及被告到案說明。

裴偉昨說:「林志玲不到香港控告《壹本便利》,反而在台灣對《壹週刊》興訟,實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。」他表示,《壹週刊》未派員工進入林志玲住家,只是單純引述、跟進香港《壹本便利》報導,內文及照片也都有註明出處,就像電視台根據平面媒體播報新聞及翻攝圖片一樣,並無任何誹謗意圖,更不可能觸犯入侵住宅罪。而《壹本便利》社長殷明偉昨則表示不回應。
儘管林志玲不願對「告訴內容」評論,不過她曾多次表達立場,她說:「媒體怎麼寫我都無所謂,但我最重視家人與住家隱私,誰都不能侵犯,為了這最後防線,我也會不計一切捍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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