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志玲常穿低胸禮服搶錢。
根據去年底演藝工會曾對外透露的高薪低報藝人包括張菲、胡瓜、余天等人,可能都在保費漲價名單,健保局也展開清查,已揪出五十六名藝人高薪低報,但不透露姓名。
健保局承保處秘書程穆昨表示,由於去年林志玲在大連墜馬受傷、引發藝人高所得卻低保費爭議,因此已開始對知名藝人或節目主持人,不管是加入演藝工會會員,或由經紀公司名義以第一類受僱者身分加保進行查核,發現五十六名藝人低報所得或以較低保費等級繳納報費、與實際收入不符,差距最大者甚至從原本的以經紀公司僱員身分,每月最低一級的五百二十四元保費,調高到最高一級的三千五百九十五元,總計調整這五十六名藝人後,一年將使健保增加兩百一十一萬元收入。
衛生署也訂定了「林志玲條款」,已向行政院提報《健保法施行細則》第五條修正案,凡是高所得的人若以第六類身分加保,只要月收入超過十三萬一千七百元的最高一級的收入等級,就必須視為「自營僱主」,每月保費將從原本的六百零四元,增加到五千九百九十二元,要不然就轉成第二類工會,就能繳到第二類最多的三千五百九十五元。
林志玲昨透過凱渥發言人江怡蓉說:「她目前仍維持最低額度,倘若政府要提高,她會依法辦理,一切按照規定。」
新制:以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加保,但月收入超過13萬1700元,將改以自營僱主認定
對象:林志玲等收入高的一線藝人
舊保費:每月604元
新保費:每月5992元
若改以第二類工會會員身分加保,最高每月3595元
資料來源:健保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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