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志玲前天為Lee Cooper牛仔褲代言走秀,示範流行的牛仔褲和牛仔裙,昨天她大方供出穿衣心得,還透露當大家都羨慕她的好身材時,她其實很不滿意自己的大腳ㄚ。
她說:「每個女生都有對自己不滿意的部分,我最不滿意有雙跟男生一樣大的腳,而且長得很醜,我其實應該穿10號半,但在台灣幾乎買不到鞋,只好擠9號半的小鞋,要不就挑前包後空的鞋款,每次廠商準備的鞋子都不合腳,我會自備多雙鞋子出門。」
因為不滿意腳,所以努力保養,她說:「我有整套腳的保養品,偶爾去角質、修腳趾甲,或是泡腳讓腳皮軟化,用磨砂膏磨後跟,再搽上乳液和透明趾甲油。因為腳不好看所以我會特別保養,讓腳漂亮一點。」其他身體部分她都覺得很滿意:「這點要非常感謝父母。」昨晚她請爸爸去吃日本料理,慶祝父親節。
林志玲的穿衣哲學,她說:「Lee Cooper推出的T恤和小可愛都很適合年輕女孩,也可以穿上水晶亮片上衣,或把裙子當成洋裝,下半身配牛仔褲,搭平底鞋或是球鞋,都很正式也很漂亮。」她還建議腿瘦的女生可以穿貼身牛仔褲延長曲線,而大腿粗的應該穿寬版或有hip-hop味道的褲子;臀圍較寬、腿細的,穿上貼身褲外加迷你裙,有遮掩臀圍的效果,又可以秀出細細的腿。」
這半年來突然爆紅,新聞幾乎天天見報,她很納悶地說:「不知道大家常常看到我會不會很悶啊?我很怕有人覺得我是愛作文章的女生,其實我過去和現在的工作量都一樣,只是以前幫廠商走秀,現在成為代言人而已。」她還說:「前陣子離開台灣到日本錄節目兩個禮拜,我覺得很輕鬆,大家沒有看到我,應該也很輕鬆吧!」其實,林志玲這般嬌美,她的fans巴不得天天見到她吧!
採訪:林佳樺
多數藝人拍食品廣告邊吃邊吐,但林志玲拍「植物の優」廣告,12個小時認真地吃著優格,不但沒吐,還對著鏡頭嗲聲嗲氣,2百萬元賺得認真。
「植物の優」的廣告在內湖利達片廠拍攝,搭景就花了2百多萬,製片曾啟敦表示,林志玲的親和力,讓從事多年廣告拍攝的他們豎起大姆指,肯定她「紅得有理」。他表示,一般當紅藝人拍廣告時,常會出現不耐煩的表情,但林志玲從中午12時拍到零時,不見絲毫不悅。導演馬宜中也說,教戲時,林志玲眼睛眨都不眨一下,照單全收,「我看過這麼多女星,她的敬業精神第一名。」
廣告中,林志玲是個經濟生活獨立、偶而神經大條的現代女性,拍攝時,曾啟敦發現,林志玲嬌滴滴的模樣比實際年齡29歲還要稚嫩,成了名副其實的「林稚齡」。
據了解,這次她的廣告酬勞約2百萬元,還有一整年無限供應的優格可吃。(莊幼芬)
時間 產品 酬勞
2004.7 植物の優優格 200萬
2004.7 Lee Cooper牛仔褲 約100-150萬
2004.6 行動電話 Pantech G600 約200萬
2004.3 V1世貿國際商旅 150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