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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前女友誹謗 老董敗訴
法官認網路留言「不停換女人」非捏造
曾怡親上網指控戴譙彥不停換女人、買名牌,法官審理認為她所言屬實。廖瑞祥攝【劉昌松╱台北報導】易連科技公司董事長戴譙彥,不滿前女友曾怡親在雅虎奇摩交友留言版留言,指他「拿公司的錢、不停換女人、不停買名牌來填補心裡空虛」,因而怒告曾女誹謗。法院審理認為,曾女的留言沒有捏造事實,只是抒發自身心情感受,判決曾女無罪。
纏訟多時
戴譙彥的律師張立業聽到判決後說:「這樣的理由太離譜,我們一定上訴到底。」曾怡親的律師江東原則說:「謝謝司法還曾怡親一個清白。」
現年二十六歲、身材高挑的曾怡親(原名曾怡菁),和戴譙彥(四十四歲)在二○○二年相識,隔年曾女在美國生下一子。二○○三年九月,戴將母子倆接回台灣,卻在為兒子慶祝滿月後,兩度將強將兒子抱走。
兒監護權官司戴勝訴
曾女要不回孩子又被趕出內湖豪宅,就控告戴譙彥妨害家庭,雙方還為孩子打監護權官司。戴譙彥被控妨害家庭部分,法院已判決戴無罪確定;監護權戴也獲判勝訴。
打官司期間,曾女對戴譙彥不滿,於二○○四年四月十九日,在雅虎奇摩交友留言版張貼文章,指「戴譙彥拿公司的錢……不停換女人……開公司的車……不停買名牌來填補心裡那一大片空虛」。戴譙彥認為曾怡親在網路的發言,及後來向《壹週刊》爆料,都對他名譽造成嚴重損害,因此告曾女涉嫌誹謗。
自稱有不少紅粉知己
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調查後,根據銀行信用卡消費明細,發現戴譙彥在愛馬仕晶華店、蒂芙尼、香奈兒精品等名店均有消費紀錄,曾怡親說戴不停買名牌,並不算捏造事實。加上戴譙彥打監護權官司時,曾在狀紙中,寫著「自己身邊也不乏條件不錯的女友圍繞,身旁不少紅粉知己」,法官因此認定,戴確有許多女友圍繞,曾女的說法不構成誹謗。
法官強調,曾怡親在網路發表留言的時候,正和戴譙彥打兒子的監護權等官司,從曾的立場來看,這些留言內容只是基於事實,抒發自身心情感受,因此判她無罪。
戴譙彥控告前女友上網誹謗。《壹週刊》戴譙彥小檔案
現職:易連科技董事長
年齡:44歲
學歷:交通大學電子碩士
經歷:
1994至2000年先後任聯電研發部門、聯詠經理
2000年底離開聯電,和蔡明介合創易連科技
2004年接任易連科技董事長
得獎紀錄:2000年獲國家發明獎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戴譙彥、曾怡親交往事件簿
資料來源:判決書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2002/12
兩人認識開始交往
2003/04
戴以SARS為由請曾女到美國待產,8月曾女產子後返台
2003/09
戴抱走兒子,兩人鬧翻
2004/04/19
曾女在網路留言,指戴「不停換女人、不停買名牌來填補心理空虛」,被戴控告誹謗
2004/05/28
戴因妨害家庭遭檢察官起訴,後獲判無罪確定
2006/02/17
曾女誹謗案獲判無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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